留言版新浪微博
 
首页 > 协会章程 > 正文
 
协会章程
发布日期:[ 2018-12-18 ]

广东海洋大学摄影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摄影协会是广东海洋大学党委宣传部和校团委领导下的学生课余活动组织,它是由爱好摄影的同学组成,在市摄影协会的指导下工作。

第二条:摄影协会组织全体会员学习摄影知识,探索摄影艺术,开展摄影活动,进行摄影创作。本协会以服务广大师生,丰富同学课余文化生活为宗旨。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活动,通过活动锻炼会员的工作能力及培养高尚的情操和良好的品格。

第三条:为了严肃本协会纪律,活沃学生的课余活动,促进协会的发展,现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凡承认本章程,对摄影有兴趣,并且掌握了一定摄影技艺者,可申请加入摄影协会,经考核合格者可成为本协会会员。

第五条:本协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会内举行的各类集会,活动及发表自己的见解。 2、对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或倡议,为协会发展出谋划策。 3、享有社团干部,社团积极分子的选举和被选举权。 4、凭会员证可借用协会的相机及其它摄影器材。 5、会员优秀作品有向协会外推荐,取得奖励的权利。

第六条:会员的义务: 1、严格遵守会内的有关制度,服从会内的安排,按时高质量完成会内分配的任务 2、积极参加本协会的各类集会、活动,有事须书面请假,由正副会长批准。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无故缺席三次者,作自动退会处理。 第七条:本协会定期对会员工作表现进行评比,对优秀会员给予表扬及颁发证书等奖励 第八条:会员有退会的自由,经委员会讨论批准,上报团委。

第三章 机构

第九条: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二名,委员若干人,并请有摄影经验的老师为顾问。协会内设:技术部、宣传部、公关部、秘书部、创作部和网络资讯部,每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

第十条:会长、副会长由委员根据工作能力及组织能力推荐人选,通过民主协商选举产生。各部长由委员产生,由会长任命,并对会长负责。

第十一条:会长负责全面工作,制定协会工作计划,并组织各部实施;贯彻落实上级指示和任务。副会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会长不在校时负起会长责任。

第十二条:各部门之间分工合作,实行部长负责制。各部门可独立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由部长安排具体人员及分工。

第十三条:本协会委员会定期举行会议,讨论各项工作,且不定期举行全体成员会议,商讨及贯彻委员会的决定。

第四章 干部

第十四条:委员在活动和工作中必须起带头作用,团结会员,合理采纳会员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修养。 第十五条:委员由全体会员民主选举产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学校的学习中要认真、努力,遵守校纪校规。 2、具有较高的摄影水平,有一定的组织策划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3、具有较强的责任感,有开拓进取精神,有一定的实践经验,能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第五章 纪律

第十六条:纪律是摄影协会对会员的行为规范及会内决议的规则,是维护协会团结、发展的保证,本会成员必须自觉共同遵守。

第十七条:会员应主动维护协会的集体利益,不得搞私人的摄影创收,更不能利用协会的摄影器材、场地和名义搞个人创收或非法活动。

第十八条:对于严重违反、破坏组织纪律,损公肥私,长期不参加活动的会员,委员会将给予批评,警告或劝其退会的处分。

第十九条:受退会处分者,协会有权收回其会员证,其行为责任自负。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本章程草案呈请校团委审批后,在会员大会中宣布施行。章程解释权归摄影协会。

附细则 摄影协会机构(各部门职责 )

1、技术部负责资料的搜集,组织摄影技术和艺术的学习,安排完成 摄影任务,开展摄影服务。

2、宣传部负责协会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以及协会外的广告策划。

3、公关部负责协会各类活动的组织工作,联系各兄弟及外校之间社团的拍摄活动和交流活动,主持讲座,大型会议的司议及会内文娱活动。

4、创作部负责组织主持摄影作品创作,约稿工作,组织会员优秀作品投稿和摄影作品展,并协助组织,主持摄影比赛等工作。

5、秘书部负责组织协会会议及活动的记录工作,掌握保管协会的流动资金,监督协会的收支情况,为会员提供照相材料服务,在每次委员会上公开收支情况。

6、网络资讯部负责PhotoFans.net网站的更新和维护工作。

QR:扫一扫手机浏览

扫一扫手机浏览

共阅读 388 次
[ 责任编辑:管理员 ]


tes

test2

testfdfdfdf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