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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永怡?聚豪园杯”广东省第23届摄影展览征稿启事
发布日期:[ 2010-10-15 ]
来源:林志文

作品分:纪录类、艺术类、商业类、青年组策展人奖本土摄影奖
本届展览为鼓励摄影家关心身边的人和事,积极推动本土摄影题材的发掘和创作,特增设本土摄影奖”。
本届展览青年组作品采用电子文件投稿方式,摸索和积累电子网络投稿、录入、评选等经验,逐步实现各项展览、比赛投稿评选网络化。
二、征稿细则:
1、凡在广东省内工作、生活及旅居海外(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广东籍的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选送作品。
2、作品题材、体裁不限, 彩色、黑白照片均可,内容健康向上,提倡具新意的作品。曾入选历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历届中国国际摄影艺术展览和历届广东省摄影展览的摄影作品谢绝参加。
3、作品规格(适用单幅、组照)一律为10英寸(长方形长边25厘米,正方形边长20厘米,画幅的长宽比例达到或超过2:1的,长边可以为30厘米,宽15厘米),所有选送作品一律不得装裱。
4、每位作者最多可送作品4类(组)共32幅,每类(组)作品最多可送8幅。
5、组照作品按1幅计算,每组限4-8幅,按排列顺序在照片背面用透明胶纸连接。
6、每位作者可以自由组稿策展参加策展人奖评定。照片为10至15幅组成,并配上相应文字,组照的每幅作品规格同上。每位策展人最多可送3组作品参评。
7、每位作者须填写“作品登记表1”和 “作品登记表2”。“作品登记表1”贴在作品背面,注明作品题目,参加类别,作者姓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作品登记表2”连同作品一起送交(登记表复印有效)。
8、参评作品必须是作者独立拍摄完成(包括创意作品的素材),作品均不得以第二人称的名义投稿。
9、为维护纪录类作品的真实性和获奖入选作品的著作权等,本届展览全部入选作品在协会网实行网上公示。
三、青年组投稿方式:
1、征稿采取电子文件提交,格式统一为JPG格式,精度长边(含正方形)统一为2000像素边(建议压缩比用最佳值)。
2、作品命名:作者名+作品名(组照请加编号);作品名请勿使用符号。例如:李明-海之恋;组照:李明-海之恋001。
3、作品说明采用TXT格式或DOC格式,文件名使用作者姓名;详细注名相关资料(作者姓名、联系地址、邮编、电话;组照需要填写总说明及单张分说明) 
4、组照需要单独建立文件夹,作品及说明统一存放在文件夹里。文件名:李明-海之恋(组)。5、作品文件及说明文件(含组照)一起打包成压缩文件(RAR格式或ZIP格式,文件名使用作者姓名+省展青年展,例如:李明-青年展投稿)
6、投稿方式:A.以光盘形式寄或送至广州市中山一路梅花村22号三楼广东省摄影家协会霍广宁收,电话:87678472邮编510080;
B.以邮件形式发送至
photogd2001@163.com757397640@qq.com
四、 作品分类及奖项设置:
    本届展览拟入选作品约350幅(组),共78个奖项。凡获奖作品颁发奖杯和证书,入选作品颁发证书。
    纪录类:
入选120幅(组),设金奖4个,银奖8个,铜奖12个。其中:
人类社会生活组:金奖3个  银奖6个  铜奖9个  
自然环境生态组:金奖1个  银奖2个  铜奖3个  
    艺术类:
入选160幅(组),设金奖6个,银奖11个,铜奖18个。其中:
社会生活组:金奖3个  银奖5个  铜奖9个  
风  光  组:金奖2个  银奖4个  铜奖6个  
创  意  组:金奖1个  银奖2个  铜奖3个  
    商业类:
入选40幅,设金奖1个,银奖2个,铜奖5个。 
    青年组:
入选30幅(组),设金奖1个,银奖2个,铜奖3个。题材不限,单幅、组照均可。
    策展人奖: 
设最佳策展人奖5名,每个获奖策展项目的展示作品均发入选证书。
    本土摄影奖:
鼓励摄影家发掘本土摄影题材和推动本土摄影题材的创作,凡在纪录类、艺术类和青年组以本土题材创作的获奖(铜牌以上)作品同时获得该奖项。本土摄影题材作品请注明拍摄地点和时间。本土题材指的是在广东境内拍摄的作品。 
    优秀组织工作奖和特别贡献奖:
本届展览对各摄影组织在送稿和入选成绩突出的团体授予“广东省第23届摄影展览优秀组织工作奖”;对支持本届展览做出了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授予“广东省第23届摄影展览特别贡献奖”。
五、 类别及青年组、策展人奖解释:
    1. 纪录类:作品以形成历史图像文献为目标,关注社会自然生活等各类题材的作品。涵盖突发性新闻、一般性新闻、专题报道和纪实图片(包括自然环境生态、人类社会生活、民俗风情等)。本类照片要求真实纪录,除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不得修改原始影像。每幅(组)作品除标题外,应有简要说明。
    2. 艺术类:作品以追求艺术效果为目标,注重作者主观情感的表达和作品的审美特征,题材范围可涉及自然生态、人文景观、社会生活、民俗风情、特定人物和静物、动植物等为对象进行审美表现的作品;也包括传统暗房技术加工影像、数字技术特技影像以及实验摄影等作品。
    3. 商业类:
商业摄影作品以推介某种商品、服务理念或消费方式为目标、作为主体元素运用在广告或商品中的照片,包括人像、时装、建筑空间、汽车等各类产品。作品倡导、注重商业摄影的创意性,允许使用各种后期加工手段。本类作品均为单幅,不设组照。 
    4. 青年组:凡投送本组的参展者,年龄须在14-28周岁,即1982-1996年出生。作者须在作品登记表中注明出生年月,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组作者只限年龄,对参展作品不限类别,凡参加青年组的作品不得再参加其它类别的评选。 
    5. 策展人奖:每个策展项目分别以社会价值或艺术价值为主线,阐述策展的理念。除特别需要外,原则上应是近年来拍摄的影像所组成,每个策展项目的作品个人或多人组合不限。
    作者选送作品投稿时,同一作品不得在不同的类别中重复投送,不同类别的参评作品请一定在登记表上注明,例如:纪录类、艺术类、商业类、策展人奖以及青年组。
六、参加费用:
    本届展览收参加费,每类作品收费:广东省摄影家协会会员15元,非会员25元,送稿时一起交纳。广东省摄影家协会高级会士、会士、在校学生(送稿时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免收参加费。
七、 截稿日期: 
    2010年10月25日(以收到时间为准)
八、评选日期:
    2010年10月下旬
九、入选作品公示日期:
    2010年10月下旬
十、寄送作品地址: 
    广州市中山一路梅花村22号三楼  广东省摄影家协会  邮编:510080
    收件人:霍广宁    电话:020-87678472
    信封上请注明“23届省影展”字样

十一、其它事项:
    1. 作品入选后,使用胶片拍摄的作品,由作者提供高精度(不少于40兆)TIFF格式电子文件;使用数字照相机拍摄的作品,由作者提供高精度(TIFF或JPG格式)电子文件,由主办单位统一制作展出。
    2. 所有获奖入选作品主办单位享有无偿复制、展览、出版画册和向非营利性的比赛、展览推荐的权利。
    3.所有参加本届展览的作品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责任。
    4、凡选送作品参加本届展览者,均视为已同意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本简章由广东省摄影家协会负责解释。 
    5、未入选作品请在2011年2-9月自行到广东省摄影家协会领取。
http://www.gdphoto.cn/Html/xinxigonggao/2010/9/4915794836.html

广东海洋大学摄影协会收稿启示(针对本次收稿):
由于本次大赛需要作者邮寄作品到相关地址,所以我们协会统一收集稿件,何老师会细看所有作品,并会对相关作品给出相关建议,指导会员对部分作品进行改进,最后统一晒成符合规格的照片一起邮寄。希望各会员积极投稿、具体如下:
1. 每个部门统一交到本部门负责人
2. 协会截稿日期:               2010年10月20日 中午12点
3. 10月20日下午创作部跟何老师一起对本次所有作品进行筛选,同时老师也会对一些作品进行一定的指导。(此部分比较主观性一点,未筛选上的作品,会员也可以自己在截止日期前邮寄到相关地址)
4. 10月21日给秘书部晒相(筛选出来的作品)
5. 10月22日协会统一邮寄到相关地址
6. 筛选出来的作品的晒相费用由作者个人承担,邮寄费统一向协会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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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网络资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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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林志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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